全国
热门城市
我的位置: 首页 > 涉外法律 > 外资并购 > >> 正文

全球观焦点:信托财产承继是怎么回事?信托财产的风险由谁负责?

法制法律网 2023-06-09 12:47:32

一、信托财产承继是什么意思

信托财产承继可理解为继承信托财产。

社会生活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占有人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属于有瑕疵的占有,但该占有人却出于追求某种利益的目的,以信托人身份并通过实施信托行为,将该项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从而建立起信托关系。信托人对信托财产的占有瑕疵是否及于受托人,各国信托法因其固有的传统法律制度不同而在具体规定上有所区别。英美法系国家因主张动产物权的转移仅善意受让人能主张原始取得,不动产物权的转移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其信托法规定,信托人对信托财产的占有有瑕疵时,因信托人对其占有的财产无处分权,故纵使其实施了财产转移,受托人也不会取得该项财产的财产权,信托行为也无由成立。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法律制度规定了物权公示制度,并赋予公示以公信力,主张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权利外观,动产物权以占有为权利外观,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善意取得”理论。依此理论,如果前述占有人将有关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接受该转移时是善意的,则受托人对该项财产的占有应视为无瑕疵的占有,其占有应受法律保护,信托也因之而成立。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人不能向受托人请求返还财产,只能向信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由于信托人对信托财产的占有瑕疵依法应由受托人承继,故信托人在设立信托并移转有瑕疵占有的信托财产时,即便受托人取得该项财产属于善意,其对该项财产的占有仍属于有瑕疵的占有,该占有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信托人将其有占有瑕疵的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占有的情形下,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人既可以向信托人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直接向受托人要求返还财产。所有权人在向受托人要求返还信托财产时,还可以要求其返还该项财产所生的收益。如果该项财产因系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而遭到灭失或毁损而不能返还时,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赔偿损失。

二、信托财产的风险由谁负责?

信托产品的风险,如果信托公司完全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尽职、尽责的义务,由此产生的信托财产损失,信托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由于信托公司未能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没有履行好尽职、尽责的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付时,由投资者自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二十五条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

受托人违反前款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信托财产条件

信托财产是信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管理或处分的财产。由于各国的信托法均未对信托财产的条件作整体意义上的限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凡是具有财产价值的东西,不论其采取何种存在形式,原则上均可以作为信托财产。如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和债权,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人身权,如姓名权、名誉权、身份权等,因不具有财产价值,不能作为信托财产。在信托现象盛行的国家,比较常见的信托财产有货币、不动产、动产、有价证券、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原则上说,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流通的财产外,任何有财产价值的东西均可以成为信托财产。

受托人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决定其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在信托法上是指一切在信托法律关系成立之前便已经为受托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与信托法律关系无任何法律上的联系,为避免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发生混淆,有必要明确信托财产的范围。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信托财产承继 信托财产的风险由谁负责

最近更新

全球观焦点:信托财产承继是怎么回事?信托财产的风险由谁负责? 一、信托财产承继是什么意思信托财产承继可理解为继承信托财产。社
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死亡赔偿金2023年最新标准 你好,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遗产是死亡前或死亡时就已经存在的个人
【环球报资讯】保险合同的订立有哪些要求?保险合同的监管方式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监管方式: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监管方式多种多样,随各国
天天关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如何理赔?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多少?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
闯红灯撞车保险赔偿不?保险理赔有异议咋办? 保险理赔有异议:1、拨打保监会专门开通的12378保险消费维权投诉热
打小三犯法吗?怎么去告小三才能成功? 打小三犯法吗?原配打小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标准是要负法律责任。《刑
天天滚动: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解雇和辞退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解雇和辞退二者的区别:1、处理方式不一样。解聘的方式是正式,而辞
世界滚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什么?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了怎么办? 一、保证责任诉讼时效起算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自权利人知道或者
全球时讯:劳动争议分为哪些种类?劳动争议分公司主体适格的规定 你好,劳动争议纠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
世界播报: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一、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
世界观热点: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哪些?房地产开发资质是哪个部门办理? 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哪些?(一)行政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执行案件的“终本” 如何解释?不同意终本可在终本约谈上明确写明吗? 执行案件的终本--河南郑港律师事务所 周日影终本全程为终结本次执
天天快资讯丨行政监察对象范围包括哪些?行政监察机关隶属于哪里? 一、行政监察机关有哪些部门行政监察机关:隶属于行政机关(政府)对
百事通!丧葬费继承人怎样分配法律规定?抚恤金是配偶拿一半吗? 丧葬费继承人怎样分配法律规定?丧葬费的继承人分配如下:(1)被继承
结案是什么意思?彻底结案有哪两种情况?-世界新消息 一、已结案移交检察院的案子多久有结果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有
公证处公证一次多少钱?婚内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环球热点评 公证处公证一次多少钱?一般情况公证收费标准如下:(价格单位:元)1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贷款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
今日关注:工作中遇到工伤事故的赔偿方法有哪些?工伤事故怎么维权? 工作中遇到工伤事故的赔偿:在工作中遇到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药
行政官司调解可诉吗?基层人民政府的调解主要调解什么? 一、常指的行政调解有哪些(一)基层人民政府的调解。主要调解民事纠
什么情况可以提起再审程序?行政诉讼再审申请被驳回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败诉申请再审是否停止执行行政诉讼败诉申请再审不能停
试用期工资支付标准,试用期离职多久结算工资 环球通讯 小编身边的朋友都在抱怨,试用期的工资好低,那么朋友们的试用期真的合
当前视点!行政诉讼被告可以反诉吗?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 一、行政诉讼被告可以反诉吗行政诉讼被告不可以反诉。行政主体在行
应该怎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撞死人有哪些情况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撞死人对方不出谅解书要坐牢吗撞死人对方不出谅解书是否要坐牢
撞死人对方不出谅解书要坐牢吗?撞死人可以判处缓刑吗? 一、撞死人对方不出谅解书要坐牢吗撞死人对方不出谅解书是否要坐牢
患者需承担何种举证责任?患者如何举证? 患者需承担何种举证责任患者需承担以下举证责任:1 医患关系。患者
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解决?医疗事故的追诉期是多久?|环球看热讯 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解决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找卫生行政部门,
商标合同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合同转让的原因有哪些?-看热讯 合同转让的原因:从发生的原因看,合同的转让可以分为三种情况:①
合同转让的特征有哪些?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合同转让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1)意定的概括转移当事人一方经他方当事人同意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 2023-03-29 16:54:32

    小额担保贷款有什么用途?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

  • 2023-03-29 16:54:32

    小额贷款如何贷?小额贷款不还最终有什么后果?工行个人小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 2023-03-29 16:54:32

    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贷款买车与全款的区别是什么?贷款买车手续费一般是多少?

  • 2023-03-29 16:54:32

    怎么应对高利贷行为?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款利息怎么算?

  • 2023-03-29 16:54:32

    申请无抵押贷款的方式有哪些?北京企业无抵押贷款如何申请?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3000331号-26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